根據四川省教育考試院2025年招生錄取工作安排,我校在四川藝術類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已結束。
具體錄取情況如下:


四川藝術類投檔成績為綜合分,綜合分的計算方法為:綜合分=文化總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750/300×50%。
我校在四川書法學專業錄取原則是四川省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及書法學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四川省書法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并且文化成績須達到同科類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據四川省投檔成績投檔學校的考生,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的排序規則確定先后順序。其余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是在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及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據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成績投檔學校的考生,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確定先后順序,若省(直轄市、自治區)沒有排序規則,則依次按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